2007年6月28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女警官入井规劝 嫌疑人上井投案
寿勤超

  不久前,贵州人王某在富阳偷盗了价值2万多元的财物后,潜逃至诸暨浣东一个金属矿中打工。
  富阳警方获悉情况后,请求诸暨警方协同抓捕。当天,浣东派出所内正好是女教导员石国红值班。石国红二话没说,就顶着细雨,踩着泥泞的山路,带领富阳民警前往那座位于半山腰的金属矿场。
  当时王某正在矿上作业,一看来了几个陌生人,立马产生了警觉。当穿着便衣的民警询问谁是王某时,王某转头便钻进了矿井。这个矿深100多米,下井的斜道有200多米,矿井中又有10多条分叉道,平时矿工下井也需要10多分钟。民警们马上分头守住矿井的入口和出风口。经短暂商量后,决定由石国红与一名富阳民警下矿抓捕。由于天雨路滑,斜道上碎石嶙峋,两人搜寻了一个多小时也未找到王某。
  回到矿上后,石国红动员矿老板周某与自己一起下去喊话,劝说王某走出矿井投案。两人一起来到井下,费尽周折终于在一个隐蔽的隧道分叉口找到了王某。这时王某已在井下足足躲了四五个小时。石国红讲法律讲政策,在她的耐心说服下王某终于答应随她上井接受审查。